按理说,中秋佳节给亲戚朋友带上的螃蟹,本无所厚非。要说笔者想说的是,既然尝鲜,就该送些鲜货,纸螃蟹终究是纸,不能吃,更谈不上鲜了。要说方便和不方便,恐怕只是一些送的人,和被送的人。如果送的人遮遮掩掩,受的人躲躲藏藏,这纸螃蟹自然是最好不过了。且不说,行贿受贿之嫌,都是些吃的东西,无大碍。就和那些香烟老酒之类的一样,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就曾有这样的人,在接受检察官的调查时,振振有词的说,“不就是一些烟和酒嘛。有事吗?”可毕竟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人家凭什么和你没亲没故的送你烟酒,以至于现在的螃蟹,肯定是有求于你。为什么求你而不求别人?是因为你有这权利,有这方便之门,有这帮他解决问题的能力。
如果仅仅在于此,也就罢了。关键是现在的这些新奇的创意后面变味了。超市的购物券,高档烟酒的礼品券,还有这个纪念券,那个什么什么券的,到处肆行。一切都是为了方便。要想想,这些券都是有价证券,都是真金白银买的。你收了,就不怕烫手吗?纸螃蟹,在笔者看来,一个性质,收受之人,一定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