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第一届全国五亿佳家庭的通知

  所有中国人、所有中国家庭:

关于评选第一届“全国十五亿佳国人” 求职信

  时下,各类评先、评优、评佳……风起云涌,为了紧跟这般热潮,全国十五亿佳、五亿佳组委会决定于2009年4月31日表彰第一届全国十五亿佳国人和第一届全国五亿佳家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激励所有国人争当先进,勇做楷模,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美好未来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章阅读网: )

  二、参评条件

  (一)第一届全国十五亿佳国人参评条件

  凡是中国人,领了准生证但未出生的、下了病危通知但没有死亡的,均可参加评选。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接触过方寸以上中国土地。

  2.必须接触过两个以上的中国人。

  3.必须呼吸过一口以上中国境内的空气。

  4.必须吃过中国产的食物。

  5.必须穿过中国制的衣服。

  (二)第一届全国五亿佳家庭参评条件

  凡户主是中国人,两人如胶似漆但未打结婚证的、两人疾恶如仇但未离婚的,均可参加评选,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这个家庭人口必须在1人或1人以上。

  2.这个家庭住址必须在地球上。

  3.这个家庭必须在2009年2月30日前至少有50%以上的成员集会过1次以上。

  4.这个家庭成员之间必须相互知道姓甚名谁,但不一定掌握年龄之类的东西。

  5.必须有1个以上的旁人证明这个家庭的存在。

  三、评选办法

  1.推荐。各省、自治区评选领导小组在本地区评选的基础上,征得评选者的同意后,向全国评选组委会推荐第一届全国十五亿佳国人和第一届全国五亿佳家庭候选名单。

  2.评定。全国成立十五亿佳、五亿佳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地所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评定后产生第一届全国十五亿佳国人和第一届全国五亿佳家庭。

  3.评选结果将于2009年4月31日揭晓并予以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省、自治区评选领导小组要精心策划,加强领导,不拘形式,确保任务指标的完成。

  2.候选人和家庭先进事迹,可自编,也可网上下载,但必须写得生动感人,活灵活现。

  3.候选人或候选家庭须交评审费500元以上,多者不限,上不封顶。

  4、各省、自治区务必于2009年2月30日前将候选人和候选家庭材料统一报全国十五亿佳、五亿佳评选组委会办公室。

  报送材料包括:

  (1)候选人、候选家庭推荐登记表一式一份。

  (2)1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需本人审核签字、盖章。

  (3)全国十五亿佳、五亿佳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月球A栋B区C室,邮政编码:000000;联系人:周高兴;联系电话:

  全国十五亿佳、五亿佳评选组委会办公室

  二○○九年零月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