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杨老师领着舒胤轩和郑志聪回来时,我们就感觉气氛不对,似乎又要开庭了。我长叹了一口气。果然不出我所料。此庭开了47分06秒。被告人郑志聪犯了《二班法律》的12条不上午自习罪,和第29条打扰罪严重打扰了其他同学学习,并且不上午自习,显得无聊趴草地玩。证据确凿,被判做值日一个月和抄第19课5遍。被告人舒胤轩犯了《二班法律》的第7条造谣罪,害的干部班子大热天跑来跑去,汗流浃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被判做值日一个月。两人若受罚其间表现优秀,则暂停处罚,若表现更差,加倍处罚。
通过了这件事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想想后果,不能只想着一时快乐,而忘了受罚的泪水。而且什么时候都不要拿生命开玩笑。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当去好好珍惜。路还长着呢!人生路上没有捷径,每一步都要脚踏实地地自己去走,要靠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打造一条又远又长的成功之路!
马上就要面临紧张又重要的毕业考了,我要放下浮躁的心、放下球赛和游戏。抓紧复习,考个好成绩,为小学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北京市丰台区清华附中丰台学校小学部六年级二班吴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