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只有在社会道德体系形成了良性循环,法治才会成为常态。毋宁说,法律其实是作为社会最为底线的保障而存在的,它提醒着人们自己身处的社会并不是缺乏强制力的存在。

  在文明社会中,人们必须能假定其他人不会故意侵犯他们,必须能假定那些从事某种行为的人在其行为中将适当注意以免给其他人带来遭到损害的不合理的危险,否则曾使物质自然界的许多东西有可能被控制起来供人类已用的研究、试验和调查,就不可能进行了。社会信任体系的建设,其价值在于使得使人类力量得到最大可能的展现。而对文明的信任,对社会体系的认可,是人类对外在的物质自然界和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或人类本性实现最大限度控制的基础。没有这些前提,人类的一些物质、精神活动都展开的心理条件。这种情况下,欲以实现发展的想法是荒谬的、不可想象的。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书笔记650字 演讲稿